
12月11日,厦门证监局公告国内股票配资,对民生期货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出具警示函。
经查,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,存在以下问题:
一是未妥善保管互联网营销相关资料;二是部分宣传营销内容审核留痕不到位;三是未按要求报送反洗钱部门设置变更相关情况。
厦门证监局指出,上述情形违反了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55号)第五十六条和《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02号)第十条的规定。
根据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一百零九条、《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根据《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》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。
厦门证监局同时指出,民生期货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负责人罗秋华,未按照《期货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7号)第四条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,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。
根据《期货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》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,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根据《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》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。
资料显示国内股票配资,民生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,注册资本61100万元人民币,全资控股股东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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